一、執(zhí)行標準
MT818.8—1999 煤礦用
阻燃電纜
第1單元:煤礦用移動類阻燃軟電纜
第8部分:額定電壓0.3/0.5 kV煤礦用電鉆電纜
二、產(chǎn)品型號名稱及用途見表1
表 1
型號 |
名稱 |
用途 |
MZ-0.3/0.5 |
煤礦用電鉆橡套軟電纜 |
井下電鉆的電源連接 |
MZP-0.3/0.5 |
煤礦用屏蔽電鉆橡套軟電纜 |
井下電鉆的電源連接 |
三、產(chǎn)品結(jié)構(gòu)示意圖
MZ-0.3/0.5
MZ-0.3/0.5(帶控制線芯)
MZP-0.3/0.5
MZP-0.3/0.5(帶控制線芯)
四、電纜的主要技術性能見表3
表 3
序號 |
項目 |
技術指標 |
1 |
20℃時導體直流電阻 |
見表3-1 |
2 |
20℃時絕緣電阻 |
見表3-2 |
3 |
5min工頻電壓試驗 |
0.3/0.5kV |
2.0 kV絕緣不擊穿 |
4 |
阻燃性能 |
符合MT386-1995要求 |
表 3-1
型號 |
標稱截面 mm2 |
20℃時導體直流電阻(≤Ω/km) |
不鍍錫 |
鍍錫 |
MZ-0.3/0.5
MZP-0.3/0.5 |
2.5 |
- |
8.28 |
4 |
- |
5.39 |
表 3-2
型號 |
動力線芯標稱截面
mm2 |
20℃時絕緣電阻(≥MΩ·km) |
MZ-0.3/0.5
MZP-0.3/0.5 |
2.5 |
160 |
4 |
160 |
五、產(chǎn)品表示方法
1、煤礦用電鉆
橡套電纜,額定電壓為0.3/0.5kV,動力線芯3×2.5,地線芯1×2.5
MZ-0.3/0.5 3×2.5+1×2.5
2、煤礦用電鉆屏蔽橡套電纜,額定電壓為0.3/0.5kV,動力線芯3×4,地線芯1×4,控制線芯1×4
MZP-0.3/0.5 3×4+1×4+ 1×4
六、產(chǎn)品的工作條件
1、電纜的導體的最高額定工作溫度為65℃。
2、短路時(最長持續(xù)時間不超過5s)電纜導體的最高溫度不超過160℃。
3、電纜的最小彎曲半徑為電纜直徑的6倍。
七、電纜的吊運和保管
1、在運輸過程中,不應使電纜及電纜盤受到損傷。嚴禁將電纜盤直接由車上推下。電纜盤不應平放運輸、平放貯存。請勿從高處仍下裝有電纜的電纜盤或電纜圈,在運輸過程中,電纜盤必須放穩(wěn),并用合適的方法固定,防止互相沖撞或翻倒。
2、運輸或滾動電纜盤前,必須保證電纜盤牢固,電纜繞緊。滾動時必須順著電纜盤上的箭頭指示或電纜的纏緊方向進行。
3、電纜應集中分類存放,并應標明型號、電壓、規(guī)格、長度。電纜存放處不得積水。
4、電纜在保管期間,電纜盤及包裝應完成,標志應齊全,封端應嚴密。當有缺陷時應及時處理。
八、電纜的安裝敷設
1、電纜在放線時,張力應均勻,以免電纜扭曲,使絕緣線芯產(chǎn)生裂絞,導致事故發(fā)生。
2、做電纜頭時,要嚴格按國家電力施工規(guī)范使用專用工具。
3、電纜在安裝過程中一旦發(fā)現(xiàn)機械損傷,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,請務必對電纜進行相應的檢查,以確認電纜絕緣是否損壞。
4、電纜敷設前應按下列要求進行檢查:
4.1電纜型號、規(guī)格、電壓應符合設計。電纜外觀應無損傷,絕緣良好,電纜應經(jīng)試驗合格。
4.2應根據(jù)設計和實際路徑,計算每根電纜長度,合理安排每盤電纜,減少電纜接頭。
4.3在帶電區(qū)域內(nèi),安裝敷設電纜,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。